42马军的辩护词即便十多年后看来也非常精彩。他从三个方面与法庭讨论了有关国企企业家的生存状态。第一,企业家的法律地位。“为什么企业的领导可以被行政机关随意调换,使其权利被侵害?第二,企业家的政治地位。马军的疑问是:“在企业和企业家对政府部门存在依附关系的前提下,政府部门真的把他们当主人了吗?你们实实在在、设身处地地为他们做了什么?”第三,国有企业和企业家的经济地位。这是马军着重谈到的一点。他在辩护词里说:“国有企业和企业家的经济地位,是一个50年来没有认真彻底解决的问题。国有企业及企业家的劳动力价值怎么体现?在我国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,像褚时健这样一个企业家,玉溪卷烟厂17年税利总额为800亿元,17年全体干部职工的分配为5亿元,比例为0.625%,褚时健个人17年全部收入为80万元,个人收入比例是十万分之一。褚时健17年的全部合法收入,甚至赶不上一个影星一次广告的收入,赶不上一个歌星的两次出场费。因此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在分配方面怎样做到实实在在的按劳分配,实现劳动力价值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的分配体制,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国企及企业家的合理分配问题?……”